2023年4月21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22/058號公告稱,澳大利亞工業科技部部長通過了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進口中國的風電塔(Wind Towers)作出的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終裁建議,涉案企業重山風力設備(連云港)有限公司(CS Wind China Co., Ltd.)自2022年3月16日起,暫定傾銷有效稅率為0。2013年8月2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和韓國的風電塔啟動反傾銷調查。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亞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裁定涉案企業的稅率:中國為15.0%~15.6%、韓國為17.2%~18.8%。2018年7月16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和韓國的風電塔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9年3月27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19/33號公告,決定從2019年4月17日起,終止韓國涉案產品的現行反傾銷措施;同時繼續延長中國涉案產品的現行反傾銷措施,以從價稅方式計征6.4%~10.9%的反傾銷稅。2022年5月2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22/036號公告稱,應中國企業重山風力設備(連云港)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提交的申請,對進口中國的風電塔發起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調查。涉案產品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7308.20.00、7308.90.00和8502.31.10。此次調查產品不包括吊艙和螺旋槳葉片(不管它們是否附在風塔上)以及任何未連接到風塔或其部分的內部或外部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