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核準總投資約1.5萬億的106個重大項目
二、歐盟碳關稅與歐盟碳市場方案落地,將對出口貿易產生影響
三、印度擴大退稅計劃范圍以促進鋼鐵出口
四、印尼對涉華馬口鐵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五、澳大利亞延期發布對華鍍鋁鋅板雙反日落復審報告和終裁
六、印度尼西亞繼續對進口H型鋼和I型鋼實施保障措施
七、美維持對進口韓國和中國臺灣的焊接不銹鋼管的反傾銷稅
八、英國或取消印度不銹鋼棒材的反補貼措施
九、山東威海全市天然氣管網將全部完成更換不銹鋼波紋管。
日前,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表示,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方面,用好用足投資政策工具,合理擴大有效投資。截至11月底,已審批核準106個重大項目、總投資約1.5萬億元。
該新聞發言人表示,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扎實推進“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落地實施。加強對國家重大工程和地方重點項目的調度,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交通方面,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區至商丘高速鐵路、廣西平陸運河等項目已開工建設,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集安至桓仁段等項目正在加快建設。能源方面,金沙江下游風光水儲一體化基地首個光伏電站建成投產,白鶴灘至浙江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重慶段順利完成長江大跨越。水利方面,南水北調中線引江補漢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已開工建設。高技術方面,高海拔宇宙線觀測站、地球系統數值模擬裝置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已完成建設任務。
在金融工具方面,據介紹,截至11月底,兩批共7399億元金融工具支持的2700多個項目已全部開工建設;全年64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已全部下達完畢,項目開工率達近5年最高水平;今年已發行專項債券的項目開工率達95%,已使用的專項債券規模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同時,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健康發展。該新聞發言人稱,向有關方面推薦25個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目前已有22個發行上市,發售基金757億元,帶動社會資本投入的新項目總投資超過4200億元。
中國證券報
二、歐盟碳關稅與歐盟碳市場方案落地,將對出口貿易產生影響
12月17日晚間,歐洲議會議員和歐盟各國政府同意改革歐盟碳市場(EU ETS)的改革方案,以加快減少工業排放并加大對氣候友好型技術的投資。與此同時,CBAM(歐盟碳關稅)的實施時間這一最終細節也隨著EU ETS談妥而塵埃落定。
中國技術經濟學會環境技術經濟分會理事張建紅對記者表示,上述兩個文件的協商通過,標志著歐盟基本上構筑起比較嚴密的“碳柵欄”——既能實現自身的脫碳目標,又能確保歐洲生產商和進口商之間在內部市場的競爭環境的公平。
張建紅分析稱,CBAM本質上是對特定進口產品如鋼鐵、鋁業、水泥、化肥及電力等征收的碳稅,意在保護歐盟境內的氣候行動,避免歐洲企業將生產外包給排放目標較低的國家所造成的“碳泄漏”。CBAM將會對整個國際貿易,包括中國的出口貿易產生較大的影響。
與CBAM略有不同,EU ETS關系到歐盟本土工業的直接利益,在能源價格飛漲的影響下,因此在三方協商上進程更加艱難,而最新達成的方案也體現出了歐盟在各方壓力下的堅持與妥協。在最終目標上,到2030 年,EU ETS涵蓋部門的排放量必須減少62%,高于歐委會原方案提出的61%,但低于歐洲議會修訂案提出的63%,取了折中方案。為了62%的目標,歐盟范圍內的配額數量將在2024年一次性減少90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在2026年減少2700萬噸,并從2024年至2027 年開始每年減少4.3%,2028年至2030 年為4.4%。
免費配額退出時間上,現有的免費配額將削減將從2026年開始,直到2034年所有免費配額退出。
張建紅認為,這次協商落定,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即“投資綠色技術是有回報的”。目前,國內已有一些企業主動打造零碳工廠,建設“碳中和”產業園,構建綠色供應鏈,盡力降低產品生產鏈碳排放,這些舉措必然會提升產品的綠色低碳國際競爭力。
EU ETS達成改革方案協議后,也明確了CBAM將以與EU ETS中的免費配額逐步淘汰相同的速度逐步實施:CBAM 過渡期將從2023年至2025年,CBAM正式實施將從2026年開始,到2034年前,CBAM蔣覆蓋EU ETS下的所有行業。同時,到2025年,歐委會將評估在歐盟生產的出口到非歐盟國家的商品的碳泄漏風險,并在需要時提出符合世貿組織規定的立法提案來應對碳泄漏風險。
在張建紅看來,我國應把握戰略定力,堅持自己的碳減排路徑和節奏,積極出臺低碳經濟政策,穩步推進“能源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同時系統提升鋼鐵、鋁業、化工產品和碳排放高的產品的能效水平和全要素生產力,促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他建議,相關行業要加快建立產品碳排放核算標準體系,一是可從產品碳足跡角度倒逼企業、供應鏈和全產業鏈降碳,二是可以為即將實施的碳關稅做好準備,提升我國產品的綠色低碳國際競爭力,應對歐盟“碳排放邊境調節機制”。
新華財經
三、印度擴大退稅計劃范圍以促進鋼鐵出口
印度商務和工業部日前表示,印度將從12月15日起將鋼鐵出口納入其RoDTEP(出口產品關稅和稅收減免)計劃,以激勵出口。
該計劃目前涵蓋8731個項目,在擴大計劃下將增至10342個項目,還包括化學品和藥品。擴大后的計劃預計將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鋼鐵條目將包括從7301到7326的HS代碼,涵蓋鋼板樁、鐵路或電車軌道建筑材料、管道等鋼鐵產品。根據鋼鐵產品的不同,退稅范圍從FOB價格的0.5%-1.6%不等。
印度政府于11月19日取消了對各種煉鋼原材料和鋼材產品的出口關稅。此前的關稅從5月22日持續至11月18日,印度在2022年7月、10月和11月成為成品鋼材的凈進口國。
世界金屬導報
四、印尼對涉華馬口鐵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12月19日,印度尼西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AD.03/395/KADI/12/2022號公告稱,應印尼企業PT Pelat Timah Nusantara Tbk.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和韓國600毫米及以上、厚度小于0.5毫米的馬口鐵(Tinplate Coil/Sheet)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第一階段)、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第二階段)、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第三階段)。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為7210.12.10和7210.12.90。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持續有效。
利益相關方應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4日內提交相關材料。
調查機關(印尼反傾銷委員會)聯系方式:
KOMITE ANTI DUMPING INDONESIA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GEDUNG I LANTAI 5, JAKARTA 10110
電話/傳真:62-21-3850541
電子郵箱:kadi@kemendag.go.id
2012年6月25日,印尼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和韓國的馬口鐵啟動反傾銷調查。2014年1月15日,印尼發布第10/PMK.011/2014號公告,正式對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和韓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6.1%~7.4%、4.42%、4.4%~7.92%,有效期至2019年2月14日。2017年10月27日,印尼對中國大陸、臺灣地區和韓國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8年12月31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發布第214/PMK.010/2018號公告,繼續對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和韓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6.1%~7.4%、4.4%和4.4%~7.9%,措施自2019年2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至2024年2月15日終止。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五、澳大利亞延期發布對華鍍鋁鋅板雙反日落復審報告和終裁
2022年12月12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22/106號公告稱,延期發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鍍鋁鋅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的基本事實報告和終裁建議。預計澳大利亞委員會將不晚于2023年3月20日發布基本事實報告,不晚于2023年5月4日向澳大利亞工業科技部部長提交終裁建議。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鐵或非合金鍍鋁鋅板進行反傾銷調查。2012年11月26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鐵或非合金鍍鋁鋅板進行反補貼調查。2013年5月2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決定終止對其反傾銷調查。2013年8月5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
2017年11月10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鍍鋁鋅板發起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對韓國的鍍鋁鋅板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8年7月17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鍍鋁鋅板作出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征稅,分別為反傾銷稅9.5%~31.5%和反補貼稅21.7%,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6日;對進口自韓國的鍍鋁鋅板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否定性終裁,不再繼續征稅。2022年8月22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22/085號公告,對進口中國大陸的寬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鍍鋁鋅板發起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涉案產品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7210.61.00.60、7210.61.00.61和7210.61.00.62。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六、印度尼西亞繼續對進口H型鋼和I型鋼實施保障措施
2022年12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當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2022年12月2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發布2022年11月18日作出的第169/PMK.010/2022號令,決定將進口H型鋼和I型鋼(I and H Sections of Other Alloy Steel)的保障措施稅延長兩年,具體如下: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1日(第一年)為17.00%,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21日(第二年)為16.75%。涉案產品包括高度或寬度為100毫米至600毫米的I型鋼及高度為100毫米至350毫米的H型鋼,除熱軋、熱拉或擠壓之外,無論是否經進一步加工的其它合金鋼。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為ex.7228.70.10和ex.7228.70.90。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不適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4年2月14日,印度尼西亞對進口H型鋼和I型鋼進行保障措施調查。2015年1月21日,印度尼西亞正式對進口涉案產品實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18年1月20日。之后,印尼對該案啟動日落復審調查,并作出肯定性終裁,將保障措施的有效期從2018年1月21日延長至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18日,應印尼企業PT. Gunung Raja Paksi Tbk及PT. Krakatau Wajatama申請,印尼保障措施委員會對進口涉案產品啟動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調查。2022年5月13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對該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第一年為17.00%,第二年為16.75%,第三年為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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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維持對進口韓國和中國臺灣的焊接不銹鋼管的反傾銷稅
根據五年審查的結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確定,撤銷對從韓國和中國臺灣進口的某些焊接不銹鋼管的現有反傾銷稅令(AD)可能會導致美國鋼鐵業在合理可預見的時間內繼續或再次發生實質性損害。
由于委員會的肯定決定,從韓國和中國臺灣進口該產品的現有訂單將繼續征收反傾銷稅。
主席David S. Johanson和委員Rhonda K. Schmidtlein,Jason E. Kearns,Randolph J. Stayin和Amy A. Karpel投了贊成票。
據悉,韓國加權平均傾銷幅度維持在17.14%,臺灣地區高達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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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英國或取消印度不銹鋼棒材的反補貼措施
英國貿易救濟局(TRA)在初步調查結果中提出了一項針對從印度進口不銹鋼棒材的反補貼措施。根據TRA的調查結果,the Statement of Essential Facts (SEF) 建議撤銷該措施,因為這不太可能對英國工業造成損害。
該措施涉及的產品是不銹鋼棒,可用于汽車、航空航天和食品加工行業。它們可以進一步加工成其他不銹鋼產品,例如精密部件,也可以用作大型產品中的特定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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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山東威海全市天然氣管網將全部完成更換不銹鋼波紋管
據山東威海市住建局城管服務中心表示,目前,威海市已提前完成今年不銹鋼波紋管更換計劃任務,明年年底前,全市天然氣居民用戶都將完成更換。
此外,今年威海市還全面開展了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起底式”排查燃氣管網和涉及燃氣各領域安全風險隱患,確保全市燃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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